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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问答是指法院审判案件后,当事人放弃案件证据,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解体说明等方面不理解,有疑问,相关审判业务法庭给予相对证明和解释,让其接受审判,呼吁罢工实施的事项 通常,在本院案件审判后3个月内适当安排,申请复审和投诉审查的,通常不安排。

【要闻】上海法院判后答疑规则(节选)

■案件审判后,当事人以信件、来电、来访等形式对案件审判产生疑问、困惑,立案法庭移送进行生效审判的审判庭安排问答。

■原审法庭应在10个工作日内执行相关法官并接受判决后进行问答。

■问答业务可以由问答法官和立项法庭访问法官共同参加,问答具有可比性、耐心,观察指导稳定的业务,制作问答记录。

■立项庭负责问答业务记录的保管、问答的后续业务的执行。

■立案法庭将判决后的问答相关情况输入审判和信访电脑管理系统,每季度汇总在网上通报。

■当事人对中止执行、变更被执行主体、追加及人民法院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采取拍卖、出售或其他执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根据上述条款的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判决后的问答业务必须列入各法院的岗位目标审查。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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