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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描写欧洲中世纪时代的外国文学作品中,涉及司法审判时,经常出现阴森可怕的监狱。

例如狄更斯的小说《笑颜人》中,叙述了18世纪初英国地牢监狱的情况。

州长继续说:“囚犯,既然你不想打破沉默(意识清楚,但既然完全知道法院的要求),既然你抵抗了极坏 ,你只是被关在地牢里,这也值得你有罪,你 你参加的考试 要求-法律正式通知-你带我来这个地牢,脱衣服,光着身子,躺在地上,伸展四肢,绑在法律的 四根柱子上,肚子上放着铁板,。 法律说“还可以增加”。

【要闻】刑讯室

知事说:“第一天不吃也不喝。 第二天吃了,不能喝了。 嘴里塞了三口大麦面包。 第三天喝了。 我不吃。 三杯水分三次注入你的嘴里,那是从监狱的沟里舀出来的。 我第四天到了。 也就是今天。 现在 如果你还拒绝回答,请放在这里直到你死。 正义要求这样做。 ”。

【要闻】刑讯室

雨果的名作《巴黎圣母院》中描写的法国15世纪中叶期巴黎最高法院的监狱:

走廊漆黑一团,中午也要开灯。 埃斯梅拉达在凶恶的俘虏们的推动下,爬上了几座楼梯 级,最后被司法宫的逮捕速度们推进了阴郁的房间。 这个房间是圆形的,占了大塔的底部。 这些塔,至今 古老的巴黎城市被淹没在新的巴黎现代高楼中,但依然高耸入云。 那个坟墓一样的房间没有窗户,没有开口,只有一个入口 很低,被非常厚的铁门堵住了。 但是,里面没有缺少光,厚壁上有壁炉,火很大,放在照亮坟墓的 角落里的可怜蜡烛,与之相比变暗了。 用于关闭炉口的铁栅门这时已经被吊起来了。 映着漆黑的墙壁,只有 能看到门上的一根铁格子的下端,就像一排漆黑的牙齿,尖锐而间隔开,整个炉子就像吐神话火焰的龙口。 借着炉口发出的火光,那个女囚看到房间周围排列着多个可怕形状的器具,她不知道那是要做什么。 房间中间躺着皮革垫子, 几乎贴在地上,上面垂着皮带环扣的皮条,皮条前端与铜环相连,铜环被刻在圆顶石上的掉鼻怪物咬着。 炉子 上堆满了烙印、夹板、大犁刀片,躺着纵向,在炭火中烧得通红。 从炉膛里发出的红光,在这个房间里映出了很多让人感到冷 的东西。

【要闻】刑讯室

在这个监狱里,为了承认自己是与恶魔勾结的魔女,采用了“铁鞋”的刑具。

血腥自白的手段

酷刑是获得古代世界普遍使用的证词的方法。 在中国古代被称为“酷刑”“酷刑囚犯”。

酷刑的直接起源很明显是为了让被定罪的人承认罪状,服从法律和统治者的意志。 采用暴力压力也是人类直接从 动物界继承的行为模型。 另外,古代人普遍使用“诸神审判”,相信冥冥之神会作证犯罪者,如果让人们进行各种各样的 危险和痛苦的行为,众神自然会折磨有罪者,无辜者被释放,这个诸神审判也是后世许多酷刑的

【要闻】刑讯室

酷刑的目的是得到“可信”的证词,特别是要求被告人坦白,承认被指控的罪行。 大部分古代法律都可以要求被告坦白和供词而被定罪。 另外,有些地方强制受刑者改变宗教信仰。 这在欧洲是 古罗马对基督徒的迫害,对中世纪异端的迫害等。

【要闻】刑讯室

酷刑的种类很多,残酷的方法各种各样。 经常与“酷刑”混淆,与刑罚混淆,许多狱警的做法也与刑罚相同 ,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看,以酷刑为目的的刑罚与以刑罚为目的的刑罚是有区别的。 另外,古代国家的法律中“/h/”规定了刑法的制度,但这种法定的刑法在当时的社会被普遍认可,严格意义上只有法定制度以外的违法刑法可以称之为“/h/”为“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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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颜六色的狱警

酷刑作为折磨人的手段,首先可以分为打人、绑人、榨人、拉人、吊人、站人、饥渴等。

在法律明确的规定中,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相当宽松。 第一狱警的种类只有“榜掠”、惩罚所、恐吓这样的几种。 古希腊罗马时代,法律禁止对公民进行酷刑。 但在中世纪的欧洲,酷刑是刑事法院的家常便饭。 比如和中 国一样打的在欧洲中世纪是无限制的。 当时采用的刑具通常是鞭子,鞭子头部缝上铅球和水银囊,给 人轻微打击会引起内出血,重的话会导致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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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着接收者的肢体强制也在欧洲中世纪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一般是铁制用螺丝紧固的夹具, 比中国古代用绳子紧固的方法更容易引起痛苦和伤害。 例如铁制的“西班牙靴子”类似于夹板,是用螺钉夹具紧固承接者胫(/h/)骨的刑具。 “巴黎圣母院”的埃斯梅拉达被逼入这双“铁鞋”承认了死罪。 德国的“铁帽子”又和中国古代的非法刑具“ 脑箍”类似,戴在嫌疑犯头上逐渐被压迫,突出人眼,造成痛苦。 为了逼供,用锤子轻轻拍打“铁帽”,震动波浪激烈刺激 人的神经,忍住剧痛。 在“魔女”和宗教异端的审判中,一般使用这样的酷刑手段,最有力的是,通过向“铁 帽子”一滴一滴地滴水,比锤子更能破坏受害者的意志,达到强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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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最常用的酷刑手段是伸展到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 这有利用接收者自身的体重吊人 的方法,有绑双手的方法,也有吊单手的方法,有绑人的手指、倒吊人空、加鞭的方法。 为了提高效果, 有时还会在接收者的脚上绑几块石头和铁块。 对于宗教异端等严重犯罪,西欧中世纪的法律也允许采用被称为“犹大摇篮 ”的悬挂强制,用滑轮装置悬挂被告,在下面放置尖锐的角落,顶住被告身体的敏感部分,以此强迫其坦白。 或者采用“吊打 落刑”,把被告的双臂绑在后面吊起来,吊到一定高度突然放松,被告身体迅速下沉,接近地面时被绳子猛拉胳膊, 极其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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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是使用绞车强行牵引人的肢体,讲述老虎颜色变化的“拖刑架”。 拉刑架有卧式的,也有斜放的。 卧式拉 刑架在英国也被称为埃克塞特公爵的女人。 据说这位公爵于1447年将这种刑具引进英国,安装在伦敦塔上。 其 的好处是两者都有绞车,强制拉被告。 倾斜放置的囚犯中最有名的是“奥地利梯子”,其立场是与地面成45度角,在下部 安装绞车。 至于划到什么程度,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标准。 最可怕的是“奥地利梯子”。 朝向太阳从 到收件人的内脏都可以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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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特有的另一种酷刑手段是相反的:强烈压迫被审问者的身体迫使其供述。 罗马时代对奴隶的拷问,经常用压榨 葡萄汁的榨汁机压迫奴隶的身体,这在后来的中世纪时期也被广泛采用。 15世纪设置在英国伦敦塔的“普鲁士床”有一种新的把戏,就是捆绑人的四肢在腹部按石头。 的重量是50到100磅,一次按几个小时到几天。 1726年在对名为巴 斯的嫌疑人的审判中,竟然在胸腹部压了203磅的石头。 《笑颜人》中提到的是这种酷刑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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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大陆方面的法国除了这些酷刑之外,还使用了将水注入嫌疑犯嘴里,强制吐出的酷刑,按照法律规定,1次“小审问 ”为10升,“特别审问”为20升,重复次数不受限制。 西班牙人、英国人用水强迫的形式不同,把嫌疑犯 绑在椅子上吊在河中央浸泡在激流中,把海边吊着人涨潮时的潮水沉在头上强迫其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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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西欧的监狱通常在地下室,也有专门的“拷问椅”。 这是铁制的座位,扶手和靠背,椅子面上贴着带 的钉子,扶手和椅子的脚上有用螺丝紧固被告的胳膊和手指、胫部的铁箍。 普通人坐在这把椅子上灵魂会散落,承认所有的手指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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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狱警制度

在欧洲受刑强制的酷刑制度真的很残酷,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废除了受刑强制的制度,成为了最重要的革命 革命的需要。 1764年,意大利法学家贝克勒尔出版了他的名着《关于犯罪和惩罚》,谴责当时欧洲各国普遍使用的刑法制度 为野蛮行为。 这部著作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新生共和国政府宣布废除酷刑。 但是,直到1 9世纪中叶,许多欧美国家都废除了酷刑强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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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定的刑法制度不残酷,无论种类、伤害程度,而且比古代的欧洲人道得多。 只是法外拷问强迫 太普遍了,印象深刻。 另外,欧洲的酷刑只不过是一些叛教、异教、谋反、强盗等重罪,但在中国古代的审判制度中, 法官允许对所有案件当场采用刑法。 即使是婚姻、债务、土地等看起来像今天的民事诉讼的案件,法官也会向认为他没有说实话的被告扔一些板子。 所谓“人是苦虫,不插手”、“人心如铁,官法如炉”等俗语流传很久,加深了 民间对诉讼的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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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爆发后,临时总统孙中山于1912年3月发布命令,禁止司法、行政机构酷刑,规定“无论与行政、 司法官署发生什么事件,都不允许焚烧所有刑具”。 受到酷刑的,剥夺官职,处罚。 中国的刑法制度至此才在制度层面划上句号。

【要闻】刑讯室

(摘自《法律与生活》月刊2008年8月号)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刑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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