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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菊所作的《泰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报告。会议要求,县级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在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在县委、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优秀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以规范司法为导向,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保人民安居乐业,为促进泰安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台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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