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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阶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分阶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通知中明确指出,此次降价的范围是针对目前在我省从事工商及其他用电类别的用户(包括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高能耗行业用户除外。具体降价措施如下: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电网企业收取上述电力用户(包括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的电费时,统一按原家庭电价水平的95%结算。增量配电网企业和输电单位也将根据这一原则在降价范围内向最终用户收取电费,不得截留。

【复工】支持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电费5%

各县(市)、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和鞍山供电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和准确解读各种形式的电价政策,详细掌握我市企业降本降耗情况,加强跟踪调度,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我市发展改革部门也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办公楼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以确保电价下调的红利能够及时足额地传递给最终用户,从而增加企业的收益感。

边肖: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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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复工】支持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电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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