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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我市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会议,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我市有关部门将取缔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无证非法经营教育培训的机构。
为解决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出台了《鞍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并着力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本治理范围是鞍山市行政区域内为中小学生和成人服务的短期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重点取缔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非法经营教育培训的机构。据调查,全市有93家机构无证非法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重扰乱了校外培训市场,是此次分类治理工作的重点取缔对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符合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不同情况下的无证和无照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调查处理,有条件的指导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据深入调查,全市有237所具有民政登记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本质上是非营利的私营非企业,但其中许多机构从事违反规定的营利活动。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将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转制为企业,并积极引导一批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主动申请转制为企业。对于自主申报转企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注销手续等。,引导他们向市场主体转移,成为营利性和注册性的工商企业。对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加大查处力度。
与此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开展各种教育和培训的企业也受到法规的监管。有122个有执照和无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持有营业执照,但没有获得学校执照。这些机构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对违规开展各类教育培训的机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如果你具备申请执照的条件,有关部门会指导你申请学校执照,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正式的、合法的办学机构。不具备申领许可证条件的,严格要求其在注册经营(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并不得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对继续违反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边肖:田昌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分类治理我市向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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