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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名叫张的男子来到公安局红岭分局,报警说他被骗了12万元买房。他希望警方能帮助他,但警方调查发现,张口中的骗子李女士是受害者。张及其同伙王某、、等人涉嫌以常规贷款方式强迫李女士偿还或转移财产,已被警方抓获。
据调查此案的警方称,事发当天,来到红岭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买下了李女士的房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女士支付了12万元定金。但是,由于李女士的房屋仍有一笔未还清的贷款,无法进行过户交易,李女士将房产证抵押给张,使张不认为房产证是伪造的。在讲述了被骗的经过后,张还向警方出示了鞍山房地产中心出具的证明,并找到王、作为证人,证明他们确实被李女士骗了。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事情并不是张所说的那样,而是另有所指。
由于张出示的证据显然证明车主李女士涉嫌欺诈,警方立即传唤李女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根据现有证据,警方询问了李女士,但李女士一直在回避关于假房产证这一关键问题的答案。在发现李女士的不同后,办案的警察开始了她的工作。经过多次沟通,李女士向办案民警讲述了真实情况。
原来,在张报警之前,李小姐发现张在网上借了10万元,因为她急需用钱。当时张要求李女士出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让李女士在不了解合同具体内容的情况下签订所谓的贷款合同。借款需要抵押,李女士刚刚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尚未办理,张鼓励并协助李女士出示假房产证作为抵押。随后,张及其同事以贷款名义向李女士贷出大量款项,并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贷款合同变更为房屋买卖合同。在李女士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后,张等人向警方报案称,李女士以虚假证明出售该房屋,并想利用警方强制李女士偿还或转让该房产。
为了不打草惊蛇,让聪明的张露出原形,警方在张的配合下,同时对张和李柯展开了调查。最终,警方掌握了所有证据,逮捕了张、王、和孙。面对确凿的证据,几个人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供认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警方称,例行贷款是一种相关的非法犯罪活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私人借贷为幌子,诱使或强迫受害者签署相关协议,如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通过夸大贷款金额、恶意违约、任意认定违约、销毁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公民如需办理贷款业务,应通过正规渠道到正规银行等部门办理相应的贷款,不要被不法分子所欺骗,造成财产损失。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买房被骗》报道称,警察没有通过“贷款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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