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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鞍山户籍可以看出,公众的梦想是可以圆的:取消对非居民人口的移民限制,流动人口的子女持居住证可以在鞍山参加高考

没有在鞍山注册的人可以看到他们的梦想是圆的

取消非居民移民限制,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鞍山参加高考

取消非居民移民限制,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鞍山市非居民人口进行宣传。出台了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主要包括定居和居住证政策、住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就业政策以及保护进城农民利益的政策

《鞍山市促进外来人口落户的若干政策》发布

1.定居和申请居留许可政策:取消对非居民人口移民的限制,并认识到移民定居和进入无障碍环境没有门槛;逐步实现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户籍管理制度。

2.住房政策:无户籍在我市定居的城乡流动人口和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均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3.社会保障政策:对于没有户籍在我市定居的居民,在医疗保险方面,已经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非居民人员可以在其定居的城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养老保险方面,缴费期内的城乡居民可以一次性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从参保地转移到落户地,并在落户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鞍山市促进外来人口落户的若干政策》发布

4.教育政策:促进为根据居住地在公园内移动的儿童制定入学政策。在有更多儿童的城市地区增加教育资源的供应,并不断增加公立学校对随其迁移的儿童的开放程度。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孩子在评价和奖励方面享有与当地学生相同的待遇。就高中入学考试而言,外来人口和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如果在学校连续学习且入学两年以上,可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入学政策指标。在高考方面,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鞍山市促进外来人口落户的若干政策》发布

5.就业政策:未户籍在我市的城乡居民享受就业保障、本地创业服务、就业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6.本市城市农民利益保护政策: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定方法。逐步实现集体产权和收入分配权与户籍变更脱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分享集体资产和收益。推广和借鉴海城农村综合改革经验,促进产权交易和流通。支持和引导农民进城定居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转让,有效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转移资金的能力。有效保护农民在城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很明显,在城市定居的当地农民将继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经济权益。

《鞍山市促进外来人口落户的若干政策》发布

7.人才政策:凡未户籍在我市的各类人才,只要符合《鞍山市人才认定标准》和《港督实施人才工程若干政策》的要求,均可享受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上述七项政策的落实,《若干政策》还向各责任单位提出,要全面加强对非居民人口落户的支持服务,制定实施细则,满足政策服务环节简单、程序便捷、效率较高的要求,以确保《若干政策》使我市非居民人口获得更直接、更真实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全媒体记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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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促进外来人口落户的若干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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