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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机[2008]37号《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子女上学机会举办“赴会”挣钱的通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2008年即将开始高考,为防止党员干部利用子女上学机会举办“赴会”挣钱,泰安县公安局党组纪检监察组采取了三项措施遏制不正之风。

首先,组织对话。7月4日,考生家长座谈会召开,所有组员都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检组长主持。会上,严格规定了五项纪律要求:严禁利用孩子深造的机会举办“学校宴会”来敛财;严禁接受亲戚以外的人的礼物和馈赠;严禁将庆功宴的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的人;严禁参加学校宴请和给亲戚以外的孩子送礼;严禁带孩子上学或乘公共汽车旅行。

台安县国税局“五措”禁党员干部借“升学宴”敛财

二、广泛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要采取暗访的形式,重点对有子女上学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纪律。

4.党员干部发现自己举办“校宴”敛财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领导干部家属违反规定收受礼品和礼品的,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收受的礼品和馈赠,应当依法收缴。

五、要严格执行失职、渎职的规定,对因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作集资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台安县国税局“五措”禁党员干部借“升学宴”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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