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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王冬青率国家评估小组到我县检查验收辽河干流水污染整治工作。副省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何、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张天鹰、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县长、县长郭宪军、副县长梁然以及省、市、县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雷帆也陪同验收组长。

王冬青一行先后考察了湖北湾新城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张达生态文明示范区,并详细听取了辽河流域治理和保护情况的介绍。自2006年以来,我县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不断加强辽河流域的污染治理,先后关闭了5家造纸污染企业。与此同时,污染控制投资增加,投资1.8亿元,建成泰安县污水处理厂和11个企业污水处理站。所有涉水企业都实施了管道验收工程;投资4700万元在泰安县、西佛镇、桑林镇、黄沙坨镇建设4个垃圾填埋场;投资9800万元,在辽河流域所有乡镇实施了畜禽粪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彻底解决了点源和非点源污染问题。2009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率先成立了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全面负责辽河的保护和生态恢复。按照人工干预与自然恢复有机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的围封管理,收回辽河滩地全部耕地,实现退耕还林。投资1.1亿元,先后实施了森林浴场1万亩、人工湿地1万亩、动物栖息地1万亩、水环境建设等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通过一系列的治理和保护措施,曾经被严重污染的辽河泰安段彻底消除了劣ⅴ类水质(辽河支流小柳河全年均达到省管的ⅳ类水质标准),两岸滩涂植被得到了全面恢复,湿地、绿地、野花、树木比比皆是,呈现出一幅自然和谐的原生态景象,初步实现了清水、绿地、香鸟、快鱼的生态建设目标。

国家考核组来我县验收辽河干流水污染整治工作

验收期间,王冬青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县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家评估小组一致认为,领导重视我县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变化明显。希望泰安市高度重视辽河水污染治理,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并在《强化职责》中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辽河干流治理和保护,真正把泰安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国家考核组来我县验收辽河干流水污染整治工作

(何淼)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国家考核组来我县验收辽河干流水污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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