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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记者从铁西法院了解到,去年11月,被告人柯某、石某在铁西一家餐厅用餐时,因醉酒睡着,酒店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警察赶到后,柯不配合执法,与警察发生了争执。一起吃饭的石牟某没有劝说,而是故意阻止警察执法,造成警察受伤。近日,铁西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此案。
去年11月27日23时57分左右,被告柯某、石某在铁西区某酒店醉酒后睡着,酒店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接到110指令后,何某和张某迅速赶到现场,身穿标准警服,佩戴警徽,手持执法记录仪。民警叫醒柯某后,说服柯某配合公安机关,但柯某拒绝配合并殴打了何某和张某。在此期间,石牟某故意拦劫警察,致使何某、张某无法制伏柯某,并多次受轻伤。当警察张控制他们时,他故意推警察,他们的行为造成警察何某和张某受伤。
铁西法院认为,被告人柯某、石某以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应当依法予以处罚。鉴于被告的良好认罪态度和受害者对被告的理解,被告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被告人柯某被判处4个月的刑事拘留,缓刑6个月。被告人石某犯妨碍公务罪,免予刑事处罚。
《千山晚报》首席记者于金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半夜醉醺醺的没有配合餐馆执法殴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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