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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记者从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省卫生委关于加强排除疑似病例管理的通知》(廖伟川[2020]44号)的要求,疑似病例出院后,各地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进行为期14天的家庭隔离医学观察。在释放分离观察之前的48小时内,应进行一次核酸测试,并且只有在结果为阴性后才能释放分离观察。
根据要求,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疑似病例应继续在当地定点医院治疗,直至发热症状消失,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再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即可出院。
据介绍,对于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定点医院应在出院后查询患者的住址,并提前24小时通知患者居住地的防疫总部,以便安排相关的出院和交通事宜。患者出院时,需与患者接收单位做好沟通,并签署《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社区移交确认函》(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确认函)。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出院疑似病例进行14天家庭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认真做好与医疗机构的联系工作,签署确认函,每天监测和登记其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隔离观察发布前48小时内,必须联系辖区内疾控机构取样进行检测,并及时告知检测结果。如果结果是否定的,隔离可以解除。在医学观察和随访期间,如果病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核酸检测呈阳性,应立即报告管辖总部,并协助进行病例转移。工作人员在进行医学观察和随访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辖区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出院疑似病例开展规范化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灭菌工作。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在本辖区内疑似病例脱离隔离观察前48小时内采集和运送核酸检测样本,市疾控中心负责对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开发区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出院疑似病例跟踪管理的整体协调和跟踪监督。患者出院前,应及时通知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社区及辖区内其他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患者出院后,应安排接管社区,并指派专人到医疗机构确认交接并签署确认函。县(市)区和开发区指挥部应负责安排专用车辆将出院疑似病例运送至居住地,并开展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同时,要做好驾驶员和接送人员的个人防护,以及车辆的消毒和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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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颜!已经排除了疑似病例出院后仍需在家隔离14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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