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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许多企业已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重中之重。14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我市要求全市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平稳、安全恢复生产。

市应急管理局为重点行业(如危险和非煤矿山)的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提供准确的服务,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为辽宁力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鞍山傅锐制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防疫材料生产企业提供安全指导服务..派出专门的工作班,从安全技术、设备、管理和防护措施五个方面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有效解决成品储存、线路规格、通风设施、消防设备使用、个人防护和防静电装置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在各企业派出消防救援队伍,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加强对高风险、重点企业的全方位安全管控。加强对鞍钢等19家非煤矿矿山企业和鞍钢化工等10家危险企业的专家技术支持,运用手机视频、网络摄像头、在线监控等现场检查和信息技术,严格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安全管控。确认陆续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状况,做到全覆盖。企业出现以下七种情况,即不能满足防疫要求;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的;没有专门的操作人员和重要岗位的操作人员,不能保证生产作业的正常进行;转岗工人和新招聘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未制定复工复产计划,未识别风险、排查隐患,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冶金等高危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和装置开车措施的;关闭一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经当地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不得恢复生产。建立一企两案制度,即复工计划和事故救援计划。该计划必须规定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自查自纠内容、预防措施和责任人员。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制度,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认真履行验收程序,落实签字验收责任,切实做到一个合格、一个复工。

【复工】“服务+严格管理”力求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

市应急管理局将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加强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防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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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复工】“服务+严格管理”力求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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