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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局获悉,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工作开始实施。两个保险合并实施后,将实现五个统一,职工的生育和医疗卫生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将实现统一参保登记。也就是说,全市实行统一的保险登记制度,参加我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医疗保险参保地参加生育保险,实现保险覆盖。过去,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不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同时实现统一的资金归集。缴费基数,统一按我市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现行缴费率之和执行缴费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7.0%,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8%,两种保险缴费率之和为7.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率保持在2%不变。鉴于COVID-19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单位的负担,2020年将继续执行生育保险减半的政策,用人单位的双保险缴费率为7.4%(基本医疗保险7.0%+生育保险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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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保险公司合并后,将实现统一的资金管理。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结算和清算。基金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独列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立生育待遇支出项目。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列入生育治疗支出项目。值得一提的是,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支付政策将会标准化,以确保被保险人的生育保险福利不会减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生殖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分娩、门诊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两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员工将从参保后的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生育津贴标准按参保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缴费年限计算。在分娩前10个月内为其支付全额和连续工资的女工享有产妇津贴;如果连续支付少于10个月,您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得重复享受。此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也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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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刘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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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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