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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彬通讯员赵建军)为了在一个不良网站论坛上阅览越来越多的文案,邯郸市读者只用了三个多月,竟然在这个论坛上入住了一千多篇色情文案和大量的淫秽电影和照片。 昨天,这位22岁的年轻人因涉嫌交付淫秽物品而被当地警察依法逮捕。
【事件】
因加入大量淫秽资料而被捕
今年7月2日,河北省公安厅网络监督部门在监视中发现,一名读者“断剑是红颜”在一个网站“玛雅论坛”上大量传播淫秽色情、照片和复印件。 检查结果确认传达者的“落地”是邯郸市丛台区。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得知此事后立即成立了专题小组。 民警在网站论坛注册调查取证,立即逮捕了嫌疑人、22岁的张某,没收了列入淫秽资料的电脑主机。
经过审判,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张某向《玛雅论坛》累计进入淫秽电影12部、淫秽照片111张、色情小说40部、色情文案1065篇。 三个多月来,其点击次数达到了16000次以上。
【调查】
色情论坛的主持人就是这样做的
关于当初的犯罪动机,张先生认为色情网站会陷害他,“我只是生活无聊,不知道有哪些照片进来犯罪”。
张先生说,今年年初,他在“玛雅论坛”上阅览时,突然跳出了“18岁以下不能进入”的窗户。 他好奇地点击后,网页提示首先必须在网站上粘贴复印件和照片,通过提高本人的水平可以阅览越来越多的复印件。
之后,张某在这个论坛上被注册为“断剑是红颜”,继续把从其他黄色网站收集的淫秽照片、复印件贴在这个网站上。 随着张某入驻资料的增加,在“玛雅论坛”的水平也在提高,逐渐迅速发展成为版块。
【说法】
传达淫秽不盈利也犯罪
张某在网站上输入淫秽资料只是为了追求刺激,没有获得经济利益,但其行为涉嫌传递淫秽物品。
丛台公安分局副局长孙新表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传递淫秽物品罪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在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 网上提供淫秽网站链接服务的网站上有淫秽出版物、电影、音像、照片等。 张某故意在网站上输入淫秽资料的行为属于第三种表现形式。
孙新在日常生活中,在自己看淫秽物品时,对别人视而不见,由此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或者当事人用淫秽物品诱导别人分享刺激的情况下,根据传达淫秽物品的罪恶论,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22岁小伙在互联网上传淫秽文案视频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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