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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温州4月13日电(李飞云隆轩)温州一调查企业通过手机定位、在车辆上安装gps追踪器等,进行非法借款。 前几天涉案的林某、黄某、施某及职工因向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寻衅滋事罪一审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0个月的刑期不同。
2007年,温州人林某、黄某、施某共同成立了新闻调查事务所温州天平调查所,从事债务追究、婚外情调查等业务,在多个网站推广了牵引业务。 从2007年到2009年,调查所多次受他人委托,组织企业成员非法借款,获利。
2007年7月,调查所接受郑某的委托,要求阿雄支付30万美元的赌注,约定加薪请求的借款的30%作为报酬。 同年10月22日下午2点30分左右,8名调查企业陪同委托人郑某在瓯海区梧田街债务人阿雄的工厂门口待命,等了一个多小时后,他们等阿雄,被强行带到温州市永嘉县永嘉镇北瓯千石村一山拘留。
之后,调查企业的债务人多次要求阿雄家族归还30万人的债务,强迫阿雄写郑某30万元的债务。 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借钱人收到阿雄家族寄来的13000元,然后把它还回去。
2008年6月,调查所受侯某委托,向阿海索赔72000元,承诺获得加薪请求债权的15%。 委托人侯某无法提供债务人阿海的具体场所,因此调查事业似乎处于困境,这很难推翻调查所。
在2008年6、7月期间,被告人定位了某债务人阿海的手机,明确了阿海在永嘉看守所附近后,被告人和某某迅速驱车前往永嘉,将阿海带回温州天平调查所拘留,被告人林某等人与阿海谈判借款 到第二天10点左右,林某被告等人收到阿海家族寄来的3万元现金后把它放回去了。 天平调查所4500元。
2008年6月,调查所接受儿童某某的委托,向琴索取150万美元的借款,承诺获得要求加薪的债权的30%。 接受了这笔大生意,他们派人马上带阿琴去调查所谈判。 但是谈判过程不顺利,琴先生说暂时不出钱。 林先生们很生气,但我要把琴放回去。
谈判失败,调查所没有放弃,使用高科技,在琴车上安装了gps追踪装置。 第二天,他们明确了阿琴在鹿城区桥儿头附近,派人去桥儿的理发店强行带阿琴,被大罗山抓住,威胁还债,但阿琴还是拒绝了。
借钱多次没有结果,黄某被告提出大力讨债,其他被告每人平均同意。 2008年7月28日,黄某派何某、袁某等人强行把阿琴绑在龙湾、仰义等山上,威胁拿着汽缸和刀具还债后,被阿琴的朋友通报,何某等人才匆忙逃离现场。
不要多次向阿琴借钱,调查所到处油漆阿琴的奔驰车,刷上红色油漆,完全改变了车的面貌。
另外,法院表示,2008年8月期间,天平调查所受孙某委托,强制将债务人江某上车拘留在温州市区某山,强迫其威胁、殴打、借款,从中提高5万余元。
法院认为黄某被告、林某被告、施某被告等非法介入民间纠纷,以殴打、胁迫等非法手段讨债,受益,其行为已构成挑衅性事件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完)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调查企业利用GPS跟踪器非法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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