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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了鸡西市身家亿万煤老板被杀的事件。
年9月13日上午,鸡西煤矿业著名的崔亚光在鸡西市鸡冠区妇女幼儿店综合改造移动事务所,与自己合作多年的商务伙伴罗昭权因经济纠纷吵架,大家开过架后,罗昭权驾驶自己的奥迪a6轿车离开, 20分钟后,在鸡西市中心最繁华的兴国路等待红绿灯的2人相遇了。 崔亚光在街下车站在罗昭权a6车前停止行踪,几次要求罗下车谈未果后,罗昭权踩油门使崔亚光撞击地面,停止5、6秒钟后,直接开车撞倒崔的身体,拖到92.3米后死亡。
罗昭权被告在今天休庭前的最后陈述中说:“我当时想逃跑,没有看到车前的崔亚光。 而且我也不是故意的。 否则,你可以把他拖一千米。 ”。 那个辩护人也认为,这件事的讨论焦点应该是罗昭权的正当防卫,或者被视为交通事故的罪。
多年的朋友现在反目成仇
在今天的审判中,受害方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了对包括交通费、殡仪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共计1亿1千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审判长对罗昭权说:“起诉书是否存在你的犯罪事实? ”。
罗昭权说:“不服,文案部分不真实。 第一个是撞人的时候我没看见。第二个是起诉书上说路人救了我车轮下的崔亚光,其实我也参加了救助,然后逃走了。 ”。
公诉人:“看到受害者崔亚光在你的车前停车,你觉得有可能加速撞到他吗?”
“我还在吸毒,没想到会害怕。 ”。
受害者方面的代理律师说:“妇幼店的开发工程是你和崔亚光的第一次合作吗? ”。
“是的。 ”。
“你以前和受害者崔亚光有什么关系? 他帮助过你吗? ”。
“是多年的朋友,帮助了我好几次。 借了1000多万元给我应急处理。 他(崔亚光)是我的恩人。 ”。
犯罪前是否吸毒
根据罗昭权在公安机关的证词,逃走中被身边的公共汽车司机告知车下有人,公共汽车上的很多乘客探出头来警告停车。 然后他停车,附近的群众和辅助警察一起抬车,举起崔亚光。 事件当天中午,罗昭权被公安机关逮捕。
年9月14日,罗昭权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22日,因故意杀人嫌疑被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罗昭权的辩护人说:“你在案发前吸毒了吗? ”。
罗昭权:“吸的冰毒,在事件的前一天晚上吸了。 ”。
但是,对于这样的说法,检察显示了事件后3小时提取的罗昭权血液样品和尿液样品,但检查结果都没有显示甲基苯丙胺超过标准。
在审判中,罗昭权方面申请了新证人出庭。 证人高鸿志是黑龙江省公安厅强制隔离戒毒部门的民警,证明了罗昭权去年3、4月在该机构强制隔离戒毒,但具体是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的,我不记得了。
自称不认识轧制人
在法庭争论阶段,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有主观意图。 应该通过正常人的视觉、听觉感知和评价,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罗昭权在审判中说不知道自己撞倒了崔亚光,不可信。
地兴国路可以说是鸡西市中心最平坦的路。 普通人平时开车通过路面减速带时感到明显的不舒服。 不用说成年男性躺在路面上以30~40厘米的高度对车辆施加的振动。 因为这方面认为,法律规定罗昭权犯故意犯杀人罪。
受害者方面的委托代理人认为罗昭权实施了非法夺走他人生命的客观行为,本案是故意杀人事件。 罗昭权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肆意践踏法律,手段不好,拒绝认罪,后果严重。 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罪不可恕。 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罪名认定有争议
罗昭权的辩护人说,罗昭权在妇幼商店开发项目的卖场被殴打后逃离现场,是为了抑制事态的扩大,在兴国路再次与受害者崔亚光相遇后,被崔亚光用手机投掷,担心会继续挨打而开车逃跑,正当防卫和 罗昭权导致的崔亚光死亡应该判定为交通事故罪,驾驶的高级a6轿车排气量为3.2,动力性好,拖着受害者时没有注意到车辆的动力损失,同时在无证驾驶的全过程中,向周围大众提示死者崔亚光才在车下
检察方面认为,根据当时的情况,罗昭权没有正当防卫的必要性。 受害者扔手机开a6轿车的盖子,对奥迪车本身的性能和质量来说就像用鸡蛋打石一样,对当时车内的罗昭权没有任何威胁,看到这种状况时开车相撞不在正当防卫范围之内。 另外,对于辩护人提出交通事故罪的看法,检察院认为整个案件都是由环境联系在一起的,不能在部分单一环节定性犯罪行为。
14点左右,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休庭,择日宣判。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房产商因纠纷撞死煤老板续:坚称不知车前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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