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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和地方人事部门制定了76个规范性文件

●人事门户网站和89个省级人事网站为社会提供人事公共服务[/s2/] [/br

实行政务公开,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近年来,人事政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各级人事部门得到了广泛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人事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逐步迈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阶段,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民主决策、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促进了人事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人事部党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省区市人事厅(局)和副省级市人事局都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事机构主办协调、各单位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各级人事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都十分重视,从战略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人事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人事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人事部党组坚持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领导先后多次对政务公开作出批示,强调要解决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每年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都对人事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2005年以来,深入开展调研,广泛了解各地人事政务公开的推行情况。要求各级人事部门切实把人事政务公开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事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目前,各省区市人事厅(局)和副省级市人事局都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其中23个人事厅(局)由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为适应形势的要求,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各级人事部门适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人事部形成了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各项人事人才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检查。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事机构主办协调、各单位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职责任务,并配备了专门人员,确保领导有分工、工作有人抓。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公开落到实处。各地人事部门普遍加强对机关内部和本地区人事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把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列入年终总结和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和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北京、河北、长春、黑龙江、江苏、杭州、宁波、山东、济南、四川等10多个省市人事厅局分别获得政务公开优秀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机关等称号,还有一批省级人事部门被评为政务公开优胜单位。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人事部机关和各地人事部门共制定了76个有关人事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人事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是确保人事政务公开规范化运行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先行,为推进人事系统政务公开确定发展原则和工作标准。2005年11月,人事部制定了《人事部政务公开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规定了部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等5个方面的内容和14项法定公开项目,完善了行政审批办法,较好地规范了审批事项的范围、条件、程序、时限要求和办理责任。同时,还制定了《关于人事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明确了人事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要求。这两个文件,为实现人事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认真细化完善制度,保障人事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近年来,人事部机关和各地人事部门共制定了76个有关人事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公开办事制度、“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厅(局)长接待日、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检查考核、新闻发布等制度;制定了实施细则或者配套规定,明确了人事政务公开的职责、内容、范围、程序和要求,初步形成了人事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四川省人事厅出台了《关于全省人事编制部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基层人事编制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内蒙古、宁夏、杭州、重庆等人事厅局通过深入调研,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分析,着手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评价制度、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专项规定,为人事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提供保证。济南市人事局对现行制度规范作了相应调整,完善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并补充了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各级人事部门注意深入研究政务公开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及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使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人事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研究,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总体上看,人事政务公开的发展是好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成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课题,各级人事部门对此做了十分有益的探索。

召开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2006年11月,人事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在总结各地人事部门经验的基础上,编发了《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经验汇编》和《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学习材料汇编》,指导各地开展人事政务公开工作。会后,各地人事厅(局)党组都认真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行人事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举办全国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高级研修班。这期高研班,是在全国人事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6月25日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新形势下举办的,是推行人事政务公开以来举办的第一期高级研修班,也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的一个研修班。全国4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事厅局分管副局级领导参加了高研班,并提交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论文。各地从事人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和部分专家聚在一起,共同研究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对推动人事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89个省级人事网站为社会提供人事公共服务。25个省区市的人事厅(局)先后编制了人事政务公开目录

各地人事部门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许多既符合人事工作特点,又有较强操作性,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的政务公开形式。

结合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把网上公开作为人事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各级人事部门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载体作用,把人事网站建成人事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目前,共有89个省级人事网站为社会提供人事公共服务,有22个人事厅(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一单式”服务。在人事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等栏目,公众通过互联网可以了解到人事部的主要职能、最新的工作动态等内容,很多工作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比如,公务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国际职员考试等已经实现了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分数查询等。上海市人事局目前正在积极筹建综合性政务公开大厅和全市统一的人事政务公开热线电话“12315”,其他地方也通过多种渠道有效推进人事政务公开。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提高人事政务公开水平。2006年,人事部编制了《人事部政务公开目录(试行)》。按照统一要求,25个省区市的人事厅(局)先后编制了人事政务公开目录,并以公开目录为有效载体,公开了人事部门行使职权的条件、承办岗位和人员、办理时限、监督机构和方式等内容。新疆、青海、云南、海南等省区人事厅开始编制内容全面、流程清晰的政务公开目录,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将各项工作和责任分解细化,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建立完善人事政务大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各地人事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建立完善政务大厅,依托政务大厅,实行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集中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有的省市区人事厅局利用人才中心、人才市场等场所设立了人事厅政务大厅,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窗口,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吉林省人事厅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把全厅所有的审批业务全部集中到政务大厅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在宁夏人才大厦落成时,开辟了政务大厅,增强窗口办理功能,统一制作公告栏、公告牌,统一设立信息查询服务台,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创新多种公开形式,人事政务公开的活力不断增强。很多省区市的人事厅局结合实际,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电子触摸屏,印制了办事路线图、明白卡、服务手册,方便人民群众。北京、山西、浙江、宁波、成都等省市的人事部门还纷纷开通了“人事政策自动查询专线”、“厅长热线”、“人事阳光热线”,建立了“厅长接待日”、“局长服务大厅值班制”等制度。安徽、江苏、辽宁等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定期向社会发布人事信息,宣传人事工作。很多省市通过专栏、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实现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河北省人事厅做好现场咨询、热线答疑、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办事指南、开展走访活动。山东省人事厅着手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将政务公开文件、实施方案、办理材料、处理结果、公开内容等,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好,以便随时调档查阅使用,实现规范化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将实行“一单式服务”,由人事部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具“人事服务单”,载明需要办理的业务名称、受理时间、受理人员、受理状况、办理时限等信息,申请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凭服务单进行服务查询。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把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与其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人事政务公开的重点,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热点问题公开办理机制

全国各级人事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紧跟时代发展,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重点、难点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及时地进行了公开,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各级人事部门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种类和重点。在公开范围上,从公务员考录、职业资格考试逐步拓展到职称评定、专家选拔、人才市场管理、人事代理、大学生就业指导、军转干部安置8个方面70多项具体项目,不同程度地向社会公开。在公开种类上,从办事公开逐步扩大到职能公开、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和决策公开,较好地落实了中办、国办提出的要求。在公开重点上,各级人事部门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是能公开的内容和环节,都最大限度地公开办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比如,前几年社会上对公务员体检标准反响很大,人事部为科学设定体检标准,广泛发扬民主,两次在网上征求全社会意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把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与其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工作作为人事政务公开的重点。人事部门公开的重点工作,一是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人事部负责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有16项,有的省市更多一些。各地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一项一项地研究、清理,凡是应当公开的,都予以公开。二是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特别是公务员招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除了试题等一些需要保密的内容和环节,其他都做到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三是各类人才选拔推荐。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表彰奖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等工作中,都实行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四是各类人事法规政策。各地都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这项工作还与政策制定结合起来:政策出台前考虑到是否公开、公开范围、执行监督等问题;与法规清理结合起来,对已经制定出台的法规政策心中有数;与加强监督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能够最大限度地了解人事政策,支持人事工作。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在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所突破。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干、各类专家选拔等工作,既是人事部门的重点工作,又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各级人事部门把这些重点工作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热点问题公开办理机制。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修订了《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从2000年起,对京外调干实行网上审批,形成了一个包括部委内部审批、上报,人事部受理、审核审批、结果公示等“一条龙”的网上审批备案工作平台。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享受政府特贴专家选拔、人才开发资助、人事代理等很多重要工作,也都面向社会公开办理或部分公开。很多地方在为毕业生提供服务时,一次性办理就业落户、社保、档案、转接组织关系、求职登记等事项,千方百计地让毕业生“少跑一段路,少盖一个章,少走一个程序”。许多人事厅局的领导亲自处理人事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来源:中国政府网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国人事政务公开迈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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