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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该县国家税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8-2009年辽宁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组织收入,开展了各项精神文明活动,在继续贯彻落实。作为促进税收工作全面发展的有效载体,它与税收文化建设、现代征管体系建设、良好的税收环境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在五个主要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税收创历史新高。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一致,从2007年首次突破1亿元,到2009年达到1.7823亿元;税收的细化越来越完善。继续实施税源调查分析、堵挖潜工作、反避税工作和小钢厂行业管理经验,公平税负专项监管工作有效遏制了税收和管道的流失;政治作风建设卓有成效。实现税收执法和廉政建设“零投诉”,在全县民主评议、政治作风、执法监督和“招商引资服务优秀单位”中名列前茅;纳税服务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全球六大办税服务厅实施标准化建设,拓宽网络服务功能,实施“一窗通厅”的办税方式和预约服务、延迟服务、提醒服务等措施,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政府纳税服务大厅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竞赛活动,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组织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扶贫活动,使三个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荣获县委县政府“最佳机关”和“先进党支部”。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台安县国税局荣获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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