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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公安消防队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执法力度,改善了全县消防安全现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县公安消防队在全县掀起了普法、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新的《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有效地传播到了每一个角落,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群众的受教育率,使群众自觉执行。
县公安消防队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重大人员伤亡恶性火灾事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全面改善了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去年以来,县公安消防队已下令整改4174处火灾隐患。由于成绩突出,县公安消防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消除火灾隐患”行动成绩突出的省级公安消防队和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中,县公安消防队以火灾隐患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单位为检查重点,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先后确定了7个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县公安消防队采取现场跟踪、现场指导、技术支持等有效方式,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此外,县公安消防队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在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和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并将消防安全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提高了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何淼)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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