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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日,我国家电下乡政策正式结束。四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切实惠及广大农民,扩大了消费,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2008年12月至今年12月,我县共向农村发放家电下乡补贴2375万元,补贴家电88055台,补贴发放率100%。在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激发了农民的购买热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政府信息网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政策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宣传,重点是家电下乡政策、销售网点、产品规格、型号和价格、下乡补贴标准和资金补贴程序。建立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供应信息,农民可以免费购买。零售商设立了家电下乡商品专柜,制作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板,展示良好,标识清晰,并有专人指导,做好了商品营销和售后服务。县财政局和服务业局向公众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为群众解答问题,妥善解决各种问题,让农民放心购买和满意使用。
在销售网点的审核和备案工作中,县财政局积极受理申请,同时严格审核备案,并组织精干力量对企业销售网点的营业场所、资质、硬件设施、能否开具正式发票、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控制向社会公布政府指定的销售网点,确保销售网点按规定经营。在发放补贴时,相关财政部门转变观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服务,及时主动联系相关买家申请补贴,告知申请补贴的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负责发放农民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数据及时归档装订,家电下乡补贴支付档案建立,确保补贴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为简化补贴申请程序,使惠民惠民政策更加便利和有利,我县率先实施了全省销售网点家电下乡补贴预付款,减少了农民向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和向银行付款的两个环节。 让农民享受购买家电和领取补贴资金的“一站式”服务,同时提高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确保补贴及时兑现。 2010年,我县荣获家电下乡先进县。在市场监管方面,我们严厉打击了以家电下乡为名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县财政局和服务工业局多次对销售网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商户是否积极组织供货,销售网点是否张贴采购指令和补贴手续,以及产品下乡的模式宣传等。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任何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此外,我县还加强了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和对下乡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检查。相关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建立投诉机制,安排专人受理投诉,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
(王明亮·李美茹)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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