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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5月起,我县被确定为辽宁省第三批新型农村保险试点县,全县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脚踏实地,实现了“保保双保”的目标,有效提高了幸福指数,使人们晚年生活更加幸福,温暖的阳光普照了千家万户。辽宁省只有五个示范县、镇、村(一县一镇三村),全部被我县拿下。新农村保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工作量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县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精心组织,艰苦奋斗。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文件,学习政策,学习和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对全县参保人员和资金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新型农村保险实施方案。印制和分发了大量传单和小册子,每个家庭都有一套宣传材料。通过在泰安县报纸上开设新农村保险专版,走进直播电视室,播放手机字幕,调度宣传车辆等。,大力宣传新农保的相关政策。每个镇都要有专人负责新农保工作,增加办公人员,购置办公设备,及时沟通,深入基层,认真指导。县社保局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宣传政策,消除疑虑,形成了自上而下协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成功完成了20万人信息资料的核实和录入,确保了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金的及时发放。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检查60岁以上老人的养老申请手续,统计和批准了44676名农村60岁以上老人和2123名城市老人。截至2012年底,基本养老金累计发放3042万元。为了进一步巩固成果,我县不断加大新农保的宣传力度,向长期离家在外生活的人说明利弊,变被动为主动,从“要我保护”到“要我保护”。在保费收取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办理程序,建立了台账,消除了账物不符等问题,做到了人员清晰、账目清晰、无漏损。按照边存边付的原则,村代理人将保险费支付给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各镇区劳动保障中心将及时报送参保人员信息,尤其是变更后的信息,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养老保险手册的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解决。对于年满16岁的人(在校学生除外),通知我缴纳保险费,以防有人漏缴。对于年满60岁的人,应该办理享受养老福利的手续。各基层单位及时反馈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交流,推广借鉴。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名单公开张贴在村委会的显著位置,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促进了新农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翟明辉、李美茹)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倾力推进新农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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