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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自2月以来,我市已积极实施国家和省分阶段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的优惠政策。截至3月底,全市已为企业节约电力和燃气3256万元。

为帮助坚决打赢防疫斗争,协调防疫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阶段降低企业电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在防疫期间,我市实行5%的优惠电价。2-3月,企业电费降低3032.38万元,企业基本电费降低9.38万元,企业总电费降低30.4166元

同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期降低非住宅用气成本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精神,在防疫期间,根据上游供气企业的降价幅度,全市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平均每立方米降价0.29元。2月22日至3月25日,企业燃气成本降低214.5万元,受益企业183家。

据了解,电力和天然气消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时间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

边肖: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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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为企业节约电费3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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