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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7个月,海城市乡镇税收收入达到26.1亿元,同比增长61.3%。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4.7亿元,同比增长44.3%。乡镇税收之所以取得好成绩,源于海城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勇于创新。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年初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海城市取消了“市管镇用”的管理模式,加强了对辖区的财政支持,坚持和完善了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分灶吃饭、共赢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加强改革顶层设计、调整资金管理、国库独立管理等措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调动了农村抓经济、走工程的积极性

为了帮助乡镇财政变得更加强大,1月份,海城市出台了《海城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4月,对年初出台的机构计划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完善。首先,收入增长最大限度地向乡镇倾斜,3年内乡镇新增的财政资源全部留给乡镇。二是调整“上解下补政策”,根据核定的收入基数、财力来源和支出基数计算乡镇上解或补贴基数,乡镇实行固定解或固定补贴政策,基数确定后保持3年不变。第三,调整了“激励政策”。原市本级收入转移到乡镇后,2017年的向上转移序列将作为向上转移基数(纳入系统解基数),多余的基数将作为乡镇奖励基金,同时考虑到乡镇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体制调整后,市本级每年将增加转移支付资金3946万元,用于保障困难城市乡镇“三包”支出。

海城市前七个月乡镇税收同比明显增长

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海城市也遵循统一财权、属地管理的原则,其管辖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及附属资金由乡镇负责,不包括农发基金、教育基金和上海省财政部,由乡镇负责。同时,市本级财政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补贴到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截至7月底,乡镇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40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1256万元。

海城市前七个月乡镇税收同比明显增长

为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海城还出台了“飞地”和“总部经济”的政策,并设立了“奖励基金”,鼓励乡镇努力工作,多挣点钱。正是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干部和企业家的积极性,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海城市前七个月乡镇税收同比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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