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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教育部监察局督导评估组对海城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工作进行了评估认定。督导评估小组由国家督学、原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局长、局长赖汉等四名专家组成。鞍山市副市长郭志强,海城市委书记、市长文然,副市长蒋军,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部等主要领导陪同考察。

海城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督导评估小组查阅了海城市“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的相关档案材料,观看了关于促进海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故事片《里程碑下》。

督导评估小组听取了副市长姜军关于海城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的汇报,并现场回答了评估小组专家的提问。自2014年起,海城开始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的工作。四年来,海城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育经费“三增长”,共投入7.24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培训,实现干部和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力推进、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发展,创新实施教育集团化,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净化教育环境,实施“多彩阳光教育工程”,规范办学行为,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关注弱势群体,依法保障教育公平,农民工子女享受海城学生同等待遇;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落实“三类残疾儿童”政策,全市有141名三类残疾儿童,三类残疾儿童平均公共资金按6000元标准分配。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名额按85%、100%和100%的比例分配给全市所有初中。

海城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文然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监督小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海城将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继续深化教育体制和机制改革,加大软硬件投入,平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随后,督导评估小组随机对海城市8所义务教育学校和2个教学点进行了现场评估和检查。今年,教育部监察局对海城市2017年创建辽宁省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的工作进行了评估和确认。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海城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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