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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的不断控制,海城的企业已经恢复了工作和生产。为创造全市经济发展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海城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胜利。
企业复工复工后做好防疫工作。海城疫情发生积极变化后,企业逐渐复工,恢复生产。根据市防疫控制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市应急局努力安排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个企业,一个政策,预防和控制,并全心全意地帮助返回工作。引导企业返岗,完善防疫计划和措施的落实。在疫情初期,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七项要求,以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在疫情尚未结束,企业已逐步复工恢复生产的情况下,复工恢复生产的企业应做好对归国人员的隔离和观察工作;当地人员做好调查工作;去上班登记你的真名,每天测量两次体温;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消毒等防疫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安全生产,国家、省、鞍山市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安全生产的各类文件和通知,将在疫情期间转发至全市各镇、区、市级部门。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同时,防止因矛盾重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疫情期间值班,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得复工或生产。抓好防疫控制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企业在复工前必须抓好防疫知识和岗前培训及安全生产教育。确保返乡工人掌握防疫知识和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技能,提高预防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海城市将疫情调整到低风险区后,风险降低,安全生产监管没有减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加强。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调整检查方式。一方面,成立了五个监督小组,每个应急局副局长在一个小组中起带头作用。以分局为单位,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每天掌握企业上报的隐患,对企业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另一方面,在做好重点企业人身保护工作的同时,开展抽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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