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0字,读完约1分钟

13日,记者从海城法院了解到,2014年,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张的哥哥抵押了张的一处房产。因为房产证丢了,张花了80元做了一个假房产证给他哥哥用。不料,去年张的假证件被有关部门发现,涉嫌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罪。近日,海城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此案。

被告张的兄弟向马、苏借款,并以张在鞍山市铁东区的房产证抵押上述债务。被告人张的房产证遗失,在海城市腾高镇街7号楼附近打电话索要房产证,花80元伪造房产证交给其兄弟使用。根据鞍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鞍山市房产登记发证中心对张伪造的房产证加盖的专用章与该公章不一致。

海城法院认定被告人张伪造国家机关证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书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张的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缓期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被告人张犯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千山晚报》首席记者于金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80元的假抵押贷款换来了7个月的监禁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10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