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1字,读完约2分钟

17日,记者从征兵办公室和海城征兵办公室了解到,2018年海城出现了拒绝服兵役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解决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精神,对拒服兵役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血战钢锯岭,男,1997年出生,海城市南台镇树林子街人。2018年8月,他自愿参军。通过体检、政治考核、岗前教育培训等录用程序后,他在天津武警第三支队服役。杨从军后,因害怕痛苦和疲劳,不愿受军纪处分,以各种理由拒服兵役。海城征兵办公室、南台镇领导及其家属四次到杨所在部队,与他本人、部队队长、指导员、排长、班长一起做思想教育工作。然而,杨的思想并没有改变,他仍然拒绝服兵役。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天津武警总队党委决定于2018年12月3日将杨从名单上除名并送回鞍山市。

海城一名拒绝服兵役的年轻人被严肃处理

杨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征兵工作的正常秩序。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巩固国防事业发展,警示全社会招收适龄青年,经海城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杨作如下处理:将杨列入不诚信履行国防义务名单,兵役机关和金融办将协调中国人民银行海城支行对海城各银行进行指导。杨在三年内不给予优惠信贷政策支持和利率支持;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不得录用杨为国家公务员或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安局在杨的个人户籍服务栏中注明“拒绝服兵役”的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教育局两年内不再为杨办理升学手续,并向杨所在学校(铁岭师范学院)寄信。两年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同志;三年内市场监管局不再为杨办理业务手续;民政局和住房建设局不得将杨纳入困难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保护范围;取消杨对义务兵的优待,并处以2018年海城义务兵优待2倍的罚款,共计31440元;责成本人及其家属承担征兵体检、政治评估和退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共计5000元,以上两项共计36440元由兵役机关执行,所收经费计入新兵招募费;向社会通报杨拒服兵役的情况和处理情况;南台镇人民政府组织了为期10天的关于杨的《国防法》、《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在杨谋某所在的树林子街道组织村民会议,将拒服兵役和被开除军籍问题作为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

海城一名拒绝服兵役的年轻人被严肃处理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刘小锋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海城一名拒绝服兵役的年轻人被严肃处理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10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