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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月15日上午10: 45,民生大数据平台(889万)和政府便民服务平台接到一位自称是学生家长的女士的申诉,反映鞍山市教育局法务部工作人员在处理学校补课问题时态度恶劣。

部门反馈:鞍山市教育局要求华宇中学在违规补习班期间停止课后服务。一些家长不理解,打电话要求学校复课。根据相关规定,市教育局拒绝了家长的要求。一些家长使用不合理的方法,用语言攻击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用抱怨来发泄他们个人的愤怒。市教育局表示,学校的无序补救行为将一如既往地受到严厉处罚。

专家解释:12348公益法律服务热线志愿者、辽宁港城郑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温泉律师认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划定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师德红线。教育部颁布的《关于禁止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带薪补习班的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和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带薪补习班,其中第一种是禁止中小学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带薪补习班。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有偿辅导班,它可能成为一种商业行为,师生之间的知识传承关系可能被解构,对知识的追求将演变成一种金钱交易;偏离教育的经济目的,模糊甚至放弃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因此,禁止有偿补习班是合理合法的。

[“分配精神”给人民]禁止有偿补习班是合理合法的

友好提醒:为达到发泄愤怒的目的,无理取闹或口头攻击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或严重扰乱办公秩序的,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可能被罚款、行政拘留等。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兰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分配精神”给人民]禁止有偿补习班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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