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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可以被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被剥夺教育后死亡。(二)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紧急救援和救灾活动中受伤的。(三)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工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前款第(三)项的,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津贴除外。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哪些情况可视为工伤

二、什么情况导致职工在工作中的伤亡不被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下列情况导致员工在工作中死亡或受伤:第一,故意犯罪;第二是酗酒或吸毒;第三种是自残或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设立的唯一、永久的账户,并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志。主要用于记录和核算被保险人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累计金额的变化。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是计算和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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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卢卫国安排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社会保险知识问答哪些情况可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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