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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鞍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在千山区税务局、岫岩税务局成功实现了申报、缴费、入库的全过程,也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社保部门向税务部门的成功转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体制改革和部署,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障费将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辽宁省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职责转移的亮点。市税务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征管责任转移领导小组,制定了计划,明确了各部门和基层税务部门的分工和具体负责人。在转移工作中,千山区税务局、岫岩税务局积极规范管理流程,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申报,并成功缴入国库,为我市社会保险费转移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6月10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入库636.85万元,参保人数近万人。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赵小英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首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成功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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