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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民生大数据平台(889万)和政府便民服务平台收到消费者需求,反映了中心医院不允许出租车排队吸引顾客等相关问题。
科室反馈:中华路在鞍山市中心医院前面,没有出租车延长等候区。为了保证病人对汽车的需求,医院允许出租车进入停车场并收取停车费。
目前,医院门诊楼有四条停车道(除120急救通道外),也是乘客出院最多、最容易拥堵的区域。出租车占道等候乘客的现象尤为严重。医院严格要求进入医院的出租车按照医院的管理规定停车、载客和卸货。在某种程度上,这项措施确保行动不便的病人能够使用汽车并及时离开医院。如果大量出租车进入医院大门排队等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拥堵,给120号救护车的通行带来不便。
专家说明:12348公益法律服务热线志愿者,辽宁红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权:出租车应遵守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地点,进入医院停车场的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地点。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医院停车场设置了出租车专用停车道。然而,出租车司机占用专用车道来吸引乘客和拉工作,造成明显的道路拥堵,违反了停车场管理制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离开,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兰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为人民“分配精神]出租车应遵守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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