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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鞍山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颁布,居住区垃圾分类采用“三点法”
25日,记者在鞍山市实施《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强制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分类,垃圾分类将分为四种方法和三种方法。
城市垃圾分类涵盖五个方面
根据《鞍山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实施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检查阶段三个阶段。目前正处于组织实施阶段。广泛开展宣传和人员培训,按照试点范围和考核标准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我市城市垃圾分类实施范围涵盖五个领域。各自地
公共机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相关企业,包括酒店、餐馆、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店、商业办公楼等。,每个城区和开发区至少选择6家企业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条件允许的话,可以扩大试点范围。
居住区、市区和开发区应至少选择6个物业区(可包括旧物业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条件允许时可扩大试点范围。
行政村、城区和开发区结合三江整治工作,在沿江所有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如果条件允许,试点范围可以扩大。
学校和市教育局应选择至少2所高中开展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市区和开发区教育局应选择至少2所中学或2所小学作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分类采用三种方法和四种方法
根据我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现状,提出垃圾分类应分为四种方法和三种方法。
四分法是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试点地区的垃圾进行分类的方法,分为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分法是对试点地区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可分为三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居民试点地区有害废物和可回收废物的分类方法与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试点地区相同。由于试点居民区目前不具备易腐废物单独收集和运输的条件,易腐废物将与其他废物一起收集和运输。
为了促进计划的稳步实施,这次将建立一个三级监督和评估制度,包括市监察局、市特别监督小组和县(市)区特别监督小组,以促进计划的稳步实施。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王新
有害废物
指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弃荧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废农药、消毒剂及其包装、废胶片和废相纸等。
可回收废物
指适合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无污染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材料、废纺织品、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易腐烂的垃圾
指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及畜禽产品内脏。
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易腐垃圾以外的剩余垃圾。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市采用“三点法”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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