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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鞍山仍处于主汛期,随时可能发生暴雨、洪水、台风、山洪等地质灾害。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15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除外)防汛二级应急响应于8月15日12: 00结束。但是,鞍山仍处于主汛期,随时可能发生暴雨、洪水、台风、山洪等地质灾害。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市汛期安全。
8月13日14: 00,中央气象台停止为今年的9号台风“丽珠”编号。鉴于台风对我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除外)的影响已基本结束,根据《鞍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5日12: 00结束我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除外)防汛二级应急响应。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随时可能发生暴雨、洪水、台风、山洪等地质灾害。各地区、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继续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市汛期安全。
从8月10日1: 00到8月15日12: 00,鞍山市平均降雨量为142.9毫米,鞍山各县平均降雨量为167.2毫米,泰安县为168.2毫米,海城市为144.2毫米,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30.6毫米。8月13日6时至8月15日12时,鞍山市平均降雨量为65.6毫米,鞍山市各县平均降雨量为78.8毫米,泰安县为90.0毫米,海城市为73.7毫米,岫岩满族自治县为51.8毫米。
为应对台风李奇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于2019年首次制定了《鞍山市防洪救灾指导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同时,要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保证人民财产安全不被破坏或减少,保证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一切以人民的要求为前提,坚决打赢抗洪抗灾斗争。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刘小锋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结束了一些地区的防洪二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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