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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希望通过“公证养老金”为他们的生活做出适当的安排。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数量几乎翻了一番

我老了,有很多财产,但我唯一的孩子患有精神疾病,不能照顾自己。当我不在那里的时候我能做什么?最近,鞍山市公证处接待了这样一位老人。鉴于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市公证处为他们办理了有条件遗嘱的公证。随着鞍山市人口老龄化的深入,对公证养老的需求日益突出。鞍山市公证处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证养老服务体系,包括遗嘱、附条件遗嘱、遗嘱监护和生前遗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希望通过公证妥善安排他们死后的生活。据该市公证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办理遗嘱公证的老年人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几乎翻了一番。

“老年人公证”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根据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说法,如上所述,患有精神疾病的独生子女可以申请有条件的遗嘱公证,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或遗赠给遗嘱人,条件是:

首先,立遗嘱人可以处分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

第二,遗嘱人留下的收益必须用于日常生活、学习、医疗保健、权利维护、死亡安葬等。患有精神疾病的儿童或未成年人;

第三,如果遗嘱的继承人违反了附在遗嘱上的条件,遗嘱将无效。透过处理有条件的遗嘱,有子女患有精神病或未成年人的长者担心他们的子女会无人照顾,他们的财产会在死后无人照顾。

除了遗嘱公证之外,共同遗嘱公证、预期监护公证和生前遗嘱公证都是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公证法律服务。

同居的同性伴侣同意在患病后互相照顾,并在死后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留给对方,也就是说,同性同居,共同赡养老人,并对彼此的遗嘱进行公证。本公证适用于同居或集体赡养老人的同性老人。

故意监护公证是指老年人在头脑清醒时,丧失或部分丧失照顾日常生活、安排医疗、维护权利诉讼、处理死亡丧葬等事务的能力时,委托其信任的人作为其监护人的公证。

生前遗嘱公证是指对指示文件的公证,该指示文件明确指出,在将来老年人健康或有意识的情况下,在无法治愈的伤害或死亡结束时,不需要特殊的医疗护理或过度治疗。这一公证可以清楚地表达老年人对如何治疗疾病的真实想法,使老年人能够有尊严地、少受痛苦地安全死去,并减轻其子女的经济负担。将有限的医疗资源用于有治疗价值的人群,对老年人、他们的子女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老年人公证”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据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在全社会需要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的背景下,老年人综合公证是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好办法。希望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公证将他们的愿望变成现实,从而实现每个家庭的安全感。

全媒体记者温/照片

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去公证处咨询和处理相关的财产事宜。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老年人公证”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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