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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岫岩女子在院子里被一名陌生男子持刀抢劫,价值4000元的金项链被从她脖子上拿走。原因是她的邻居与其他人勾结并掌握了该妇女的信息。昨日,记者从岫岩警方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陈某某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31日晚8时05分,岫岩哈达背镇桑皮峪村妇女李某报警称,她在桑皮峪村刘舒组门口被藏在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陌生男子持刀威胁,并取走了她脖子上价值4000元的金项链。然后那个人逃离了现场。案件发生后,岫岩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调查人员立即赶赴犯罪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并逐案上报。随后,上级机关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来全面解决此案。
经过调查,被害人李某的生活轨迹较为稳定,犯罪嫌疑人对李某的生活习惯和出入境地点有了较好的了解,并准确踏上了现场。初步确定他是熟人。因此,调查人员分为三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详细了解和询问李牟某一案件,另两种方式是开展在村里安排可疑人员的工作。经过触摸和整理,居民孙某某独居,是李某某的邻居,对李某某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经过综合判断,孙牟某涉嫌重大犯罪,立即予以逮捕。9月1日下午1点左右,调查人员在哈达北派出所门前逮捕了正准备询问案件侦破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孙某。
庭审结束后,孙供认其女邻居李某家里有钱,经常穿金银衣服。她的丈夫一年到头都在外面工作,她每天晚上都去村子里跳秧歌。于是他与在海城工作时认识的丹东人陈某合谋抢劫李某。案发当天,两人轻装上阵,陈某直接上前抢劫,孙某躲在附近看守。事发后,陈逃亡。
经过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是刑满释放人员,无固定住所,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通过现场调查,调查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常在丹东市振兴区桃园市场附近出入。最后,在有关警方的配合下,9月16日下午3时左右,专案组逮捕了在丹东市振兴区一栋住宅楼内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审判后,陈供认了持刀抢劫李牟某的罪行。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全媒体记者姜旭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在女邻居警察局前抓到这个消息后,我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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