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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位居全省五大核准县之首,将有效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泰安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泰安县乃至全市农村生活环境,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引下,新时代是新的篇章
泰安县被批准为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县
中央财政投入2293万元,促进了农村振兴和发展
2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经过与国家发改委的充分沟通和论证,泰安县被批准为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县,并成功获得中央财政预算2293万元,在全省五个被批准县中排名第一,这将有效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泰安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 为泰安县乃至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农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处长阎石表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关系到农民生产和生活质量的普遍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颁布以来,市发改委密切关注这些政策动向,多次邀请国家和省发改委领导到泰安县实地调研,汇报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今年,在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在中央预算中新设立一个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项项目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即组织了项目资金的筹备工作。在与国家发改委充分沟通和相关部门配合的基础上,泰安县成功获批为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县,并获得中央预算2293万元,地方配套设施1926万元,用于泰安县人居环境专项改善工程,总投资4219万元。
据了解,获得中央预算资金的泰安县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程,包括11155个临时垃圾储存池、10个垃圾转运站、4辆钩臂垃圾拖车、1210户室内厕所改造、污水管道和室外化粪池配套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将继续围绕两翼融合的经济发展战略,紧紧跟随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成果,为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泰安县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县,获得中央预算资金22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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