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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清澈的水、山和蓝天成了最珍贵的财富。然而,危害环境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2019年,鞍山市两级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97起,判处罪犯151人,结案数增长34.72%。受理5起非法收购、运输和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案件、35起毁林案件、13起非法采伐案件、6起非法采伐和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8起环境污染案件、2起非法狩猎案件和8起非法采矿案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件,审结案件26件。
孙牟某非法采矿案是一个典型的破坏环境的案件。2017年,孙牟某雇佣工人在岫岩满族自治县进行非法采矿,未办理任何采矿手续,导致大面积森林植被遭到破坏。法院认为,孙牟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采矿,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情节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责令被告在植树周期内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对被破坏的林地采取恢复措施,恢复林地的生态功能。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或者客观上不能恢复被破坏林地的生态功能,被告应当承担被破坏林地相应的恢复费用。
王牟某还因非法向土地倾倒废矿物油而受到法律严惩。王某是海城市某镇废机油采购中心的负责人。2019年,王某聘请村民驾驶油轮,将130.67吨废矿物油液储存在海城市某镇的一个农协里,并将其倾倒在该镇的一个坑里,该坑内的预留土地并未防渗。从坑中提取的样品被鉴定为含有甲苯和二甲苯,这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鉴别国家标准GB5085.3-2007中提取的有毒物质。所有取样都属于危险废物。事发后,盘锦市某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接受了海城市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将被告王某倾倒在海城市某镇自己的农村土坑中的废物进行了处置,并将土地恢复原状,总费用为人民币862,512元。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100多吨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他的行为构成了环境污染罪,后果尤为严重。因此,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垃圾处理费用补偿为人民币862,512元。
边肖:邹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破坏自然环境去年有151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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