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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估计,从12月9日至11日,鞍山将面临一个严重污染的天气过程;工业源、尘源和移动源应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要求实施应对措施

气象预警

(全媒体记者刘小锋)昨天,记者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根据辽宁省鞍山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鞍山市气象台的协商判断结果,预计12月9日至11日,我市将面临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此,应急指挥部于12月9日18: 00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工业源、尘源和移动源应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要求实施应对措施。建议敏感人群减少出行,提倡公共绿色出行,停止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户外课程和活动。

■背景信息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新修订的《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预警级别从原来的4级调整为3级。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调整后的预警分类可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严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以24小时的空气质量指数空 AQI为指标,可跨自然日计算。启动各级预警的基本条件是,空气质量指数持续200天以上。

黄色警告:

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平均值(空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持续2天(48小时)以上,不符合高级预警条件。

橙色警告:

城市地区的日平均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持续3天(72小时)或更长时间,不符合高级警告条件。

红色警报:

城市地区的日平均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或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的日平均值大于300并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者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的日平均值将达到500。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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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发布了严重污染天气的黄色预警(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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