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2字,读完约3分钟
货车司机方明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表扬。
12日10时19分,铁东区五洲宾馆(已关闭)顶楼的铁屋子着火。在营救过程中,当消防车通过二中路口的信号灯时,一辆在前面等候信号的货车堵住了消防车的通道。货车司机发现后面的消防车后,他漂亮地向前左转,为消防车让路,为消防救援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接到报警后,7辆消防车和30名消防队员立即赶到现场。10点26分,消防队员到达现场,立即深入火场进行火灾调查,进行灭火救援。11: 06,明火熄灭。火灾面积约12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交通管理部门称,火灾发生后,铁东大队和车站大队的警察立即赶到现场,并改变了周围道路的方向,指挥车辆绕行。10点25分左右,我们得知火灾情况后,立即在大栅栏、烈士山正门、市政府正门等周边设置警力,指挥过往车辆让路,绕开消防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铁东大队副队长王宁表示,在大石岗南北方向、烈士山正门东西方向和胜利广场南北方向,现场民警都给车辆进行了引导,让车辆绕行,并让位于消防车。在火灾现场,警方设置隔离桩,进行现场指导,并与消防救援人员全力配合灭火。
后来,经过多方努力,记者终于联系到了货车司机方明。原来,这辆车牌号为廖C602N8的货车是一辆天然气集团的车,方明开这辆车是为了公务。方明说:在等信号灯的时候,我看到一辆消防车从我身后驶来,肯定会把火扑灭的。我没有多想,所以我向前移动,向左拐了一个轮子。55岁的方明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团队的司机,他说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他没有考虑是否会违反规定并处以罚款,只是想让位于消防车。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团队队长何李惠表示,方明是一位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他特别愿意在工作中帮助别人,所以让位于消防车是合理的。
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明的处理方法非常恰当,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因为他弃车而处罚他。同时,我们呼吁司机在遇到类似紧急情况时要像方明一样礼貌。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车辆和行人应避让,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法律优先考虑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通行权。在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并处200元罚款。
全媒体记者姜旭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一些文章是从互联网上转载的。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请通知本网站进行处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给这位车主让路的行为立即引起了极大的赞扬!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5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