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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对自媒体服务的管理,鞍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媒体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
鞍山网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自媒体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生态治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自媒体服务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促进我市自媒体守法、规范运行、有序发展, 和《即时通讯工具公共信息服务开发管理暂行规定》,鞍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从即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自媒体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的目的
互联网网站、公开号码、今日头条号码、白家号码、企鹅号码、新浪号码、搜狐号码、网易号码、颤音、快手、火山视频、手机APP等自媒体平台和公共账户。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需要注册:
1.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以单位、公司或个人名义注册经营的自媒体账户;
2.帐户名包括以鞍山、县(市)为区域名的自媒体账户;
3.鞍山市以外的注册名称包括鞍山市及其县、区、开发区、新区、乡、村、街道、著名地标、风景名胜区或其他具有显著地方特色的自媒体账户的名称;
4.自媒体公司或自媒体账户运营商不在本市,但发布的信息主要涉及鞍山行政区域内的各种自媒体账户。
二、注册时间
2020年6月15日-7月15日
第三,注册方法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公民和法人应当在当地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市属单位和注册主体均为企业,并经市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向市网络信息办公室注册。
注意网上的鞍山市民号,点击下方媒体进行备案,从《鞍山网络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自媒体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公告》中下载《鞍山自媒体账户登记备案表》。下列材料应报鞍山网络信息办公室或县(市)区、开发区网络信息部门完成登记备案。
以单位或公司名义开立的自媒体账户应提供以下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运行维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鞍山自媒体账户登记表。
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自媒体账户应提供以下信息:
1.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2.鞍山自媒体账户登记表。
四.预防措施
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备案人应当在30日内向市网络信息办公室或者当地县(市)区网络信息办公室更新原备案信息。服务永久停止的,应当自服务停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备案。新注册的自媒体账户应在注册后15天内向网络信息部门注册。
通知中对自媒体的定义是:由个人或个人团队运营的平台账户,持续稳定地向社会提供信息和内容,具有传播属性。
V.联系信息
1.鞍山网通办公室接受全市所有自媒体账户的注册和备案。
鞍山网通办公室电话:0412-7558806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报业大厦406室
2 .县(市)、开发区、网络信息主管部门辖区内的媒体账户登记。
海城网通办公室电话:0412-3222159
地址:海城市永安路15号(海城市委)
泰安县网通办公室电话:0412-4890610
地址:泰安县梅园办公楼923室
岫岩满族自治县网络办公室电话:0412-7823089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秀屿街36号1112-2室
铁东区网通办公室电话:0412-2699725
地址: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铁东区委720室
铁西区网络办公室电话:0412-8515678
地址:铁西区人民路171号412室
历山区网络办公室电话:0412-6634166
地址:历山区北胜利路340号601室
千山区网通办公室电话:0412-2321688
地址:铁西区九保路51号307室
高新区网络信息部的电话号码是0412-5213311
地址:高新区科技路7号302室(高新区管委会)
经济开发区网络信息部的电话号码是0412-8410169
地址: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820室
千山风景区网络信息部电话:0412-2538788
地址:千山东路79号2楼党务部宣传处(千山风景区管委会)
鞍山自媒体账户登记表。docx
鞍山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鞍山网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自媒体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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