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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8年以来,为了降低企业的能耗成本,国家降低了一般工商电价。但是,由于一些供电单位增加电费的行为,我市仍有终端用户享受不到降价红利。27日,市市场监管总局召集鞍山大商新商城等20多个电力转让主体,召开全市电力转让环节电价上涨整治现场会议,推动电力转让环节电价调控整治。
(记者杨峰,全媒体首席记者)2018年以来,国家为了降低企业能耗成本,降低了一般工商用电价格。然而,由于一些供电单位收取电费的行为,我市仍有终端用户享受不到降价红利。27日,市市场监管总局召集鞍山大商新商城等20多个电力转让主体,召开全市电力转让环节电价上涨整治现场会议,推动电力转让环节电价调控整治。
供电转让是指电网企业不能直接向终端用户供电和充电,而其他经营实体向终端用户供电和充电的行为。换句话说,电费不是直接支付给供电公司,而是由物业、市场、公园等第三方代收代缴。鉴于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办公楼等不按政策收取电费的现象。会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改变最终用户应执行的电价标准。换句话说,电费必须按照政府定价收取。但是,用电和相关共用设施的损耗可以通过租金、物业费和服务费协商解决,但必须明确电费的构成,区分国家规定的电价和电费与共用费用,并公布收费标准。
会上,市场监管部指出了当前电力转让环节存在的一些不正当行为,要求各电力转让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电价政策,杜绝不执行政府定价、提高电力转让环节价格、在电费中增加其他费用等行为。监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输电环节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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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规范电力转让,向用户收取享受降价红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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