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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记者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8日,燃放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8日。全市有98家烟花爆竹零售点。
■全媒体记者刘小锋
日前,记者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和2月8日,燃放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和2月8日。全市有98家烟花爆竹零售点。
为加强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我们于2020年成立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全市春节平安祥和。销售时间结束后1天内,市日用品公司将统一回收各零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
全市有98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中,铁东区30个,铁西区23个,历山区30个,千山区5个,经济开发区5个,高新区5个。今年,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也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要求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禁止经营或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销售。零售网点应当张贴明显的安全和消防警示标志;储存的烟花爆竹必须全部遮盖,不得设置明火设施;必须配备至少两个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每个销售摊位的长度不得超过15米;统一悬挂“鞍山市2020年烟花爆竹零售点* *”横幅标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携带安全培训合格证。零售点必须在指定的区域销售,不允许在街上行走,不允许以移动方式销售烟花爆竹,也不允许经营一个以上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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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春节烟花爆竹将于下月16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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