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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三中全会关于切实做好细节监管工作的要求,努力探索创新,在日常监管和长效监管、省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等方面取得突破。坚决把整顿不正之风和群众腐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突出日常监督。建立了由县(市)区纪委、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纪检监察组、乡(街道)纪检工作委员会和村(社区)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四级日常监督体系。紧密编织日常监督网络,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和手段,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2019年,我市率先完成县级纪检监察全覆盖。整合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力量,重组园区内63个综合纪检监察队伍和纪检工作委员会,建立27个纪检监察合作区,发挥区级监察作用。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专业工作人员和专职人员,监管工作深入到神经末梢。
为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全覆盖和无死角。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推进海城阳光村务工程,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基层“三公开”工作体系,提高基层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三种方式,即三服务微开放公共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公开栏,确保其始终处于群众的关注和监督之下。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和阳光社区工程,通过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即时公开,实现全天候、无死角、准确的监管。它将成为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有效手段,以实际工作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心。
为实现监督工作的先进性,县(市)区纪委和监察局组织人员到乡(街道)和县(市)区工作部门了解人员构成、职责权限,三级上报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与主要负责人沟通,督促他们增强责任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关注重要岗位和重点少数民族,组织采访廉政建设。根据共同监管清单、个人监管清单和诚信风险点清单的具体内容,定期走访被监管部门、管理和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准确实施监管。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农村和社区,面向群众宣传政策。组织村级和社区监督员经常深入群众了解问题,促进矛盾的解决,发挥基层情报人员、宣传员和信息员的作用。
据统计,2019年,两专三兼职人员和村级监督员共10788人次,共发现624条线索,立案42起,党政处分20人,违法违规行为共收缴40.7万元,有效提升了问题发现的准确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全媒体记者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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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构建“四级”日常监督体系,抓好基层廉政建设“一号工程”(关于“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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