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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刘小锋)1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19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利与弊,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19年底,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标准天数为287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率为78.8%,细颗粒物平均浓度(PM2.5)为43 μ g/m3,城市平均降尘量为9.2吨/km2/月,超过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全面完成了2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的整改,安装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的自动监测设施;完成全市淘汰剩余9台10吨/小时以下(泰安县)燃煤锅炉的整改任务。
在水环境管理方面,我市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全市六个国家控制路段全部达标,六个省级控制路段中有两个达标。河流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了51%,总磷下降了41%。已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中退出。经过30个水环境标准滞后的城市和地区,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通报和表扬;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完成南沙河综合整治等四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解决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
2019年,我市在泰安县油泥坑塘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泰安县22个油泥坑全部清理完毕,共运输处置废弃油泥(渣)12.9万吨;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员的请愿案件所涉及的五个坑和池塘中,三个土壤符合标准,两个需要土壤修复,已经完成。该市所有14个非正式垃圾场都已清理整顿。全市34个区、42个公共机构和42个企业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3%,358个大型养殖场设备配套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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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中央生态环境督察鞍山“回眸”】全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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