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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记者获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了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线防控人员自我防护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一线防疫人员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感染病毒或感染后传播病毒。
一线防疫人员包括从事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的一线人员,但从事肺炎诊断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务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除外,且最有可能接触或必须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例如,社区(村)所有到家庭进行清扫的工作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对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和管理的人员、在各交通路口(机场、车站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体温测试和调查的人员、以及需要对防疫和控制或治疗区进行深入监督和检查的检查员等。
一线防疫人员必须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在防疫和控制工作中,至少应实施一级自我防护,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必须及时佩戴和更换,并注意保持手部卫生。在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至少实施二次自我保护,佩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KN95/N95及以上)、防护服和工作服(白大褂)、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佩戴一次性鞋套。
同时,一线防疫人员应每天至少测量两次体温。如有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就医或在家隔离。
除必要性外,一线防控人员应坚持不接触或少接触群众、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原则,特别是在社区,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预先掌握的数据支持,准确开展防控工作。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电话等。开展重点人群调查,开展与防控或管理对象的信息互动健康监测和跟踪服务。通过有线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手段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准确及时地向辖区内居民宣传防疫知识和健康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一线防疫人员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基础知识、自我防护和防控常识的宣传教育,保证一线防疫人员的物资供应,关注一线防疫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配置一线防疫人员的人力资源和轮班安排,形成合理的梯队,避免一线防疫人员过度劳累,提供营养膳食,增强免疫力。同时,要重视一线防疫人员的心理健康,必要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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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避免感染!加强一线防疫人员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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