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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疑似病例和出院后确诊病例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的通知(试行六版)》(国卫办韩毅[2020]145号)、《转发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方案的通知(五版)》(廖伟办发[2020]18号), 《转发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出院患者追踪随访工作的通知》(廖伟,
一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试行6)》中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隔离出院后注意事项的重新调整,各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出院后患者管理。患者出院时,各定点医院应收集和整合其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结果,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明确随访随访事项,并建立专门的随访登记制度、手册和出院通知单。患者的病历总结、胸部CT影像检查报告及其他检查结果将送达当地社区,由社区转送到患者居住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同时,对出院患者应给予康复指导处方,指导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二是各定点医院在安排患者出院前,应提前24小时将患者出院后的居住地告知防疫指挥部,并负责安排专用车辆将出院患者运送至居住地。同时,安排接管社区,指派专人到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出院患者的交接工作,并签署《鞍山市疑似和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社区交接确认书》(详见附件1)。
三、基层医疗机构在收到出院患者信息后,要及时开展健康指导和出院患者健康状况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指定医院报告。根据需要,为轻、普通出院病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或家庭康复指导。
四、定点医院应安排出院病人的随访,出院后2-4周安排随访计划,并预约首次随访。在随访期间,我们应重点检查血常规、生化和氧饱和度,必要时,我们应检查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体检测。对于肺炎患者,应重新检查胸部CT影像以了解肺部炎症的吸收情况。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应负责安排专用车辆,定期将出院患者按计划送往指定医院进行随访。
五、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出院后管理的整体协调和跟踪监督,并及时将患者出院信息通知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社区等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要协调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医院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出院后患者的管理工作。各定点医院应引导出院患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引导出院患者及时向社区(村)和基层医疗机构报告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基层医疗机构应监督患者继续监测自身健康。有条件的病人应该住在通风良好的单间里,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分餐吃饭,保持手部卫生,减少外出。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加强已被排除在外的疑似病例的后续管理的通知》(安信防疫办〔2020〕5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鞍山市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社区交接确认
2 .各县(市)、开发区总部联系人名单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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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出院后管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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