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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喜欢上海的理由”而闻名的歌手孔佳于2006年1月死于肺癌,10个月后,孔佳父子因遗产纠纷,将孔佳的父母告上了法院。 昨天普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孔佳父母提供的代书遗言是合法有效的。

这意味着孔佳生前拥有的不动产,车辆归父母所有。 孔佳妻和孩子分孔佳的“其他财产”,总数约为10万余元。

2006年11月2日,孔佳亲属遗产纠纷案在普陀法院开庭。 孔佳亲出示了代书遗言,孔佳的妻子张震主张遗言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

在昨天的判决中,普陀法院说,代书遗言有孔佳亲笔签名和两名证人签名,必须认定其代书遗言比较有效。

根据这份代书遗言,孔佳亲把孔佳价值一百万元的房子和车分开了。 孔佳妻和孩子分为属于孔佳遗产的18万元银行存款(不包括根据遗嘱偿还房贷的9.6万元)和音响价值的一半,总数约为10万余元。

孔佳的遗产额是审判争论的焦点。 孔佳亲认为儿子多年来创作音乐的收入、发表作品和歌曲的收入超过一百万元。 但张震说,这笔费用完全是无产的。

法院认为审理后,由于没有证据表明这些报酬在孔佳死后转化为遗产形式而存在,因此法院无法认定。

张震昨天说诉讼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保存上诉的权利。

孔佳简介

孔佳,1979年出生于上海,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教育系,演奏钢琴、手风琴、吉他等乐器。 多才多艺的他为多部电视剧和广告音乐编曲,演奏过音乐。 2001年,他作曲并演唱了力波广告曲《喜欢上海的理由》。 清新爽朗的歌表现了多个上海市民的声音,一时被广泛演唱,甚至被称为“新上海人歌”。 去年1月24日,孔佳死于肺癌。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孔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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