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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贵州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贵阳中院对贵阳六中师生三角恋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孟超的死刑判决。 目前孟超事件正在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孟超事件是否量刑过重的争论开始了。

再生三角恋引起悲剧。

2007年9月27日,孟超来到同学何晓励家,两人发生了争执。 孟超拔出30厘米的长刀杀了何晓励。 到目前为止,他们和45岁的女班主任王永丽保持着恋人关系。

何晓励和孟超同年,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 有一段时间,何晓激励总是去王永丽家补课。 王永丽后来承认,她与何晓励发生性关系,恋爱从2006年3月一直持续到事件。

有一天中午,何晓激励开门进入王永丽家,正好撞到孟超,他开始嫉妒孟超。 有一次,何晓励因成绩排名不及孟超,在王永丽家大发雷霆,威胁要自杀。 王永丽后来哭了好几次孟超,说何晓激励纠缠着她,让她远离了其他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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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超18岁生日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27日中午,王永丽给孟超打电话,何晓励称他们为奸夫的淫妇。 下午孟超来到何晓激励家杀了何晓激励。 第二天孟超照常去学校,上午最后一节课后被警察带走了。

判决19岁孟超终审死刑

今年2月22日,贵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的内幕、纷杂的多边恋爱关系、越来越多的层面上深入思考的问题浮现出来,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4月23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孟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对此,何晓激励家人认为“判决是公正的”,孟超父亲呼吁“无法预料”、“悲愤交加”。 “责任应该由社会、学校、监护人共同承担,希望共同议院刀下留人”审判中,孟超代理律师的话在法庭上引起了一阵沉默。 但法院认为孟超犯罪手段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轻,不能减轻处罚情节,是18岁以上第二天的犯罪,但不足以轻处罚。 今年11月4日,贵州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孟超事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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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死刑复核程序孟超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远忠认为孟超事件中影响量刑的重要事实尚不清楚。

张律师说,这件事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死者和孟超表示极大的同情,对王永丽的行为给予了极大的谴责。 他不排除王永丽根据案件事实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检察机关、一二审法院认为只把王永丽作为证人是不合适的。

张远忠还认为孟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结果不严重,但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不能判处缓刑吗? 在网上,“孟超能不能轻易判断”成为了话题。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安利建议慷慨解决,一位网民认为孟超杀人时已经是成年人,没有自首,即使被处以极刑也依法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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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事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主任赵丽华知道判决结果,认为应该慎重使用死刑。 蔡丽华说,这件事将是共和国法治历史的典型例子。 根据《法制周报》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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