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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陈荣炎通讯员南公宣报道,男林某龙将卖淫心得和照片发到博客页面上,谁都可以阅览。 昨天,南海警察称,林某龙因涉嫌交付淫秽物品于11月21日被捕,被刑事拘留。 现在警察要求南海区检察院逮捕。
据警察说,11月4日,警察的读者“佛山大炮迷”在11月3日20点左右,在当地论坛上说“虽然有弓! 据说在网上惊讶于佛山最牛卖淫日记的投稿,当地读者“佛山大炮”每次卖淫都写日记,把自拍的照片发到网上。
11月21日,狮子山派出所的民警发现,一名男性以“佛山大炮”的网名在博客上发布“妓女须知”,拍摄淫秽照片博得点击概率,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21日18点左右,狮子山派出所与南海分局网监大队合作,在南海区狮子山镇的某企业电子阅读室当场逮捕了上网的林某龙。
调查显示,22岁的林某龙、中学文化、广西南宁人现在在狮子山某企业工作。 根据那个说明,从今年3月到11月期间,他在各地卖淫了70多次。 每次卖淫,用手机拍摄的淫秽照片和“卖淫须知”都刊登在“佛山大炮”博客的网页上,发表了171张照片和48张“须知”。 在11月21日被捕之前,林某龙的博客被点击了124000次。 根据鉴定,博客中的9张照片和70多篇日记、网文被认为是淫秽物品。
现在林某龙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1月22日,林某龙被南海警察刑事拘留。 12月6日,南海警察涉嫌林某龙交出淫秽物品,要求南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男子在博客上发嫖娼日记被刑拘 警方提请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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