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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11月的一天早上,南京徐老太坐公共汽车倒下骨折,下车的年轻人彭宇被老太撞倒,彭宇表示自己是无辜的,做得很好。
第二年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判决彭宇支付骨折老人徐寿兰40%的损失,共计45876.6元。 之后,为此,国民展开了老人摔倒无法挽救到最后的大讨论,一直持续到现在。 两个人是合作还是冲突,离事件有5年之遥,但依然是个谜。
今天关于彭宇事件的争论仍在继续,彭宇事件对国民的严重影响很明显。 后来,有人说引起了这场大争论,引起了全国的民事诉讼事件,使国民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彭宇事件已经在法院结束了,彭宇事件虽然悄悄地“消失”,但徐老太也去世了,但对古都南京和全国市民来说,那个被争论的事件没有画上完美的句号,彭宇事件留给南京的依然是不消失的悲伤和尚未打开。
据民警介绍
事件本来就很简单,但变得杂乱无章了
5年前的11月20日早上,南京水西门广场,83号公共汽车站发生了什么,到现在为止,除了彭宇和徐老太,可能没有人能说清楚。
早上9点30分左右,从公共汽车总企业开往白鹭花园方向的83路公共汽车进入水西门广场站,27岁的彭宇和66岁的徐寿兰老人在这个站相遇,两个陌生人在下一次事件中互相“记得”。
27岁的彭宇下车。 66岁的徐寿兰也在另一辆车上。 后来发生的事件众所周知。 但是具体细节令人困惑。 徐寿兰在这里摔倒了,去医院接受检查,和她一起去医院的年轻人彭宇是加害者,彭宇很无辜,认为自己做得很好。
2007年1月4日,时隔40多天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摔倒受伤为由,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精神障碍抚恤金、鉴定费等项目,共计11
2007年4月、6月,这个民事诉讼案件接受了两次审判,但都没有得到判决。 因为徐寿兰摔倒那天发生了什么,两个人是合作还是帮助,没有一贯的看法,从各方面收集到的证据还没有完全恢复当时的瞬间。
达成协议的只有第一个环节,两辆83路车相继进入水西门广场,彭宇进入第一辆车,车进入后,彭宇先从后门下车。 这时,徐寿兰提着保温瓶,乘坐第二辆83路车,徐寿兰正好在彭宇下车的位置倒下了。 关于如何跌倒和冲突,第三者的资料没有提供比较有效的证据,双方依然各有各的话。
2007年7月6日14点30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徐寿兰出庭,法庭上徐寿兰理直气壮,语调高,反复认为彭宇撞到了她。 徐寿兰撞车时彭宇正向后看,自己倒下后喊了好几次,彭宇没有跟她说话。 “他没有撞我,我怎么和他谈判? ”。
同样在这次审判中,彭宇和徐寿兰都不认识的路人陈二春出现在法庭上。 陈二春介绍自己走在彭宇后面,他看见从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去救老人了”,他自己也往前走,一起扶老人到路边。
陈二春想起整个过程很平静,徐老太神志清醒,给她儿子和侄女打了电话。 徐寿兰多次感谢他和彭宇,说“不会缠着你们的”。 但是在第三次审判中,陈二春的话被徐寿兰坚决否定了。
这件事发生后,很多网民质疑当事人的民警记录有问题,还报道说当事人的民警也被调走了。 因此,去年10月27日、28日,记者多次来到城市派出所寻找沈富根警官,但都被告知“沈警察出去巡逻了”,多年前的卢昌斌所长、头像也已经不在所内的公栏。 员工说“卢所长多年前调走了”。
员工的话得到了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局政务课吕课长的证明,吕课长说:“这可以确认我们的民警做得很好。 没有排斥谣言”。
对事件当时的卢昌斌所长,吕科长介绍说:“卢所长几年前调动了,现在调动了几个地方,官员调动是正常的。”
记者想从派出所的员工那里知道当时彭宇事件出警了,所有的警官都藏起来了,挥手表示自己不知道。 闲聊中,苏福喜警官说:“因为两个人很着急,所以前后追着别的车。” “事件本来就很简单,做了很多事情变得杂乱无章,是因为当时我们在装修,当时边装饰边工作,脏死了。 不要说得更多。 因为装饰,这里很混乱。 一般不会发生那样的事件。 ”。 记者问是不是把听写丢了,苏警官连忙挥手说“不太会说话”。
法官王浩说:
我不想再谈那件事了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主审王浩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说:“从常识上分析,很可能与原告发生冲突,如果被告看义勇为善,实际的方法是拖着撞到原告的人,不仅仅是善意。 被告如果做得好,根据社会情理,原告家属到达后,查明事实经过,让原告家属送原告去医院,自己离开,但被告没有做出这些选择,其行为明显违背情理”。
根据这个基于常识性分解的评价,法院认定彭宇和徐寿兰发生了冲突,双方都没有过失,但要用公平的责任合理分担损失,彭宇要补偿徐寿兰损失的40%,合计4.5万多。
判决后的结果出乎网民的意料,法院的判决书在网上发表,南大秀才王浩和这个判决书受到了网民的争论和攻击。 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很多网民以人肉搜索王浩为首,在网上进行人身攻击。
年10月25日,本报记者从南京市鼓楼区叶江门街道办事处确认,“彭宇事件”主审法官王浩因去年11月的人事变动,被调到该事务所,在事务所下属的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在业务上由区法律界人士领导,机构和人员都属于街道。 》10月27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江门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记者没有看到王浩,司法所所长告诉记者:“王浩最近调到南京湖南路进行拆迁工作,最近刚回来,这个时间正好放假。”
关于停职检查,町内会的员工和司法所的罗所长否定说:“如果停职的话町内会一定知道,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关联。”
10月30日,记者联系了度假的王浩,电话中的王浩看起来有点累。 “对不起,我不想再谈那件事了。 ”。
原告老太太已经离开了人世
彭宇抹黑公共视野
案件判决后,彭宇不服上诉,但上诉后的情况外人鲜为人知。
2008年3月“两会”期间,在记者的追究下,江苏高院院长公阙祥透露了彭宇事件的最新进展: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最后事件的结果以和解解约结束,双方当事人对事件的解决结果很满意”。 之后,记者询问了和解的具体复印件,公阡祥院长说,具体结果是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所以不能明确。 据悉,此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了1万余元。
备受瞩目的彭宇事件就这样秘密达成了和解,之后彭宇、徐寿兰,以及双方律师一致保持沉默,但法院、公安系统也没有人愿意发表意见。
全国性事件就这样在法律层面宣告结束,之后,彭宇事件引起的“○○(地名)彭宇事件”被更多地报道,彭宇事件成为了社会现象。
现在彭宇事件的原告徐寿兰老太已经去世一年多了。 南京市邓府山村本来是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的普通小区,但4年前,该小区相当长时间受到媒体的关注,小区41栋103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彭宇事件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住在这里。
“几天,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找奶奶,到前年为止渐渐少了”,住在同一个单元的邻居介绍说“人很多,有时按错门铃,太吵了”。 由于很多媒体蜂拥而至,被“骚扰”的邻居们知道的是103户以前被媒体相继报道的彭宇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邻居们都没见过徐老太的脸,说:“我以为她搬家了。”
“不是搬家了,奶奶去年去了”10月28日,在徐老太家门口,对门上的梁世俊老人说“去年8月去世了。 彭老人告诉我的。 后来,看到一个老人,儿子连老人都去接了。 ”。
事件的另一个当事人彭宇,“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事件后,由于诉讼,彭宇事件后3个月没有上班,公司支付了其工资和奖金。 后来彭宇忙于应诉,无心工作,从企业离职,结束后换了手机,之后一直没有出现在公众面前,彭宇案件的律师高士东表示,彭宇现在也在南京,两人有时联系,成为好朋友。
彭宇事件对当事人的具体影响,我们无法明确,但南京的“彭宇事件”留给南京人民的不仅仅是故事,而是越来越多的东西不会消失的痛苦记忆,而且最后无法办好人的纠葛,因此而引起
南京市派出所的苏福喜警官说:“彭宇这个事件先不说彭宇有没有错,但彭宇这个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有不好的影响,说到彭宇干的话,不会让一些想做好事的人做好事。 如果彭宇没有做的话,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现在老年人摔倒也帮不了忙。”
苏警官说,今年夏天,南京老人在公共汽车上突然得了脑病,但没有人敢去帮忙,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而死亡。 武汉88岁的老人倒在市场门口,老人俯身倒在地上,周围全是人,但没有人帮助,老人离家不到100米,老人最后去世了。
在彭宇事件中,结果怎么样都没有胜利者。 因此彭宇事件后,一位网民认为“判决结果使国民道德观倒退了50年”。
水西门广场附近还有人来往,五年前徐老太倒在这里,匆匆走去的行人不知道,关于彭宇和徐老太这两个当时红染南京市的名人,大家都说“听说过”。
记者后来问老人摔倒是否会自己支撑,大部分人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想想,看情况”,彭宇事件前很多人说“肯定不用想也能支撑”。
“虽然这也不能完全怪彭宇事件,但或多或少都有影响,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 ”。 坐公共汽车的王雷说。
南京记者陈志强文与摄影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南京彭宇案再调查:老太去世 原法官调任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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